吉姆的生活隨記
2011年12月29日 星期四
Palemoon is still closing
經求救孤狗大神
解法有二:
(1) C:\Documents and Settings\<User name>\Local settings\Temp\Palemoon-Portable 清空該資料夾
(2) C:\Users\<username>\AppData\Local\Temp\Palemoon-Portable 清空該資料夾
我是用方法(1)後就會恢復可正常開啟了,此方法推薦給有相同困擾者試試。
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
沸沸揚揚的18趴來源簡易說明
民國100年1月1日改實行「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母法為「公務人員退休法」,同樣自民國100年1月1日實施行。
迄今只有公務人員部分完成法制化,而軍、教仍無法源(是否需要小弟非法律人不了解),僅是行政命令,似乎很多軍教福利都是比照公務人員辦理,而退休教育人員 18%優存法源為「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同樣民國100年1月1日實行。
所謂的18%優惠存款,簡單來說,公務人員退休後領取退休金的方 式有兩種,第一種是,領取月退休金,加上「公保養老給付」,而月退休金的部分並不適18%,只有84年7月1日以前年資的公保養老給付才享有18%;另一 種是,領取一次退休金,加上「公保養老給付」,這兩筆款,都只算84年7月1日以前年資退休金,才有18%優惠存款。
至於為何以民國84年7月1日來作為分界,乃是民國82年1月20日公布「公務人員退撫新制」,自民國84年7月1日施行,並以取代上述18%優惠之制度。
相關網頁:
1.18趴(18%) 退休公務人員優惠存款(優存),相關整理
2.淺析公務人員退休優惠存款利率18趴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超額責任險
剛好碰到最近車險要到期,我目前所投保的第三人責任險
每一個人傷害200萬元
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2400萬元
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40萬元
含強制險年繳約3千多元
因三月時發生車禍,對方因騎乘的機車,受傷較嚴重,經報警送醫後,至醫院現場探視時,還有意識並吵著要回家(事後驗也酒精濃度超標),當天晚上家屬告知其昏迷,醫師所腦中有持續出血無法止住需要開刀,哇勒!心想這下我完了,還好老天有保佑,傷者脫離險境並出院至安養院療養,雙方經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和解,我這邊須支付他數十萬元,而保險公司的理賠也很乾脆不刁難車禍雙方,因此均保險公司支付,整場車禍總算了結,還我那陣子煩惱不已,心中不段浮現萬一對方往生了,這下就真的麻煩了。
車禍感想:
1.車禍能不能善了,取決於對方的態度,我這次是遇到良民,就事論事不會任意胡亂要求,才能平息風暴。
2.好加在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在此奉勸尚未投保者,不管車齡幾年只要有開車上路就 一定要投保阿!
看見新聞有理賠上千萬的金額案例,加上自己發生車禍後覺得目前的車險的傷害理賠有必要再加強,上車險公司網站試算各種不同保額的保險費時,碰巧看到出現超額責任險的選項,就上網查詢有關資訊及試算超額責任險保費
結果令人大驚豔,年花少少的保費可以換得一千萬元的保額,而且超額責任險不但可補體傷不足的缺額連財損部份也可哦!
相關連結:
1.您準備好1000萬賠對方了嗎?
2010年10月1日 星期五
定期壽險
想到個人之前投南山人壽200萬終身壽險+100萬20年期定期壽險,年繳保費38200元
相較於20年期新光人壽300萬定期壽險9690元,相差甚多。
非吸煙體各家會要求體檢大多是驗尿,新光300萬以上要在多作心電圖。
下表投保費率依據是黃色反白為男性投保年齡34歲,女性投保年齡33歲, 其他為男性投保年齡33歲,女性投保年齡32歲
2010年2月23日 星期二
屏東熱帶農業博覽會旅記
原本規劃初五前往屏東熱博會,但因適逢寒流來襲加上毛毛細雨,因此暫緩此行改在家裡休息,看看初六天氣狀況如何在做進一步,果如氣象局預測出六天氣變佳,整理行囊往屏東出發了,交通順暢一路直達熱博會,會場停車便利,不過要收50元停車費,門票50元不貴,整體動線規劃良好,然而展示內容不佳,首先沒有任何導覽解說,只有幾張標示牌介紹,完全沒有教育性,只能走馬看花,每個農業區均是在販賣食品,就像是夜市攤位一樣,沒有任何的特色點,這樣的活動竟然也可以連辦幾年,果真是縣府有交差,商家有得賺的差勁活動,因為約11點才到會場,當然爾會在其內用餐,一樣的貴死人餐點再次上演,一般便當盒裝的炒米粉(沒啥料)竟要價65元,約兩晚飯量的炒飯50元,直徑約15公分的鬆餅賣40(上面塗的草莓醬完全沒有為到),最令我驚訝的事,跟之前來過的旅客聊天時,其提到之前門票為250元,沒有多少遊客捧場,才一直降到如今的50元,真是殘念。一個可以辦得很好的活動,竟被縣府的不用心,承辦單位的撈一筆心態給搞砸了,不知道這個活動明天還辦不辦得起來,真是另一個台南縣「糖果文化節」的翻版。
2009年12月9日 星期三
詢問台東縣教育處值日要點釋疑
您的諮詢主題:教育處行政規則是否有違反現行法規
您的諮詢內容:台東縣教育處92年所頒布的『臺東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稚園教職員值日要點』,經查『教師法』、『教師請假規』以及『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中並無教師擔任值日工作之規定,而現況卻是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仍被部分學校以行政裁量權理由要求寒暑假擔任值日工作,實不合理。況且前述值日要點,似乎與下列法規有牴觸之嫌
教師法第十七條第七款
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二條
行政程序法第158條
行政程序法第174-1條
行政程序法第六條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308號解釋
懇請回答關於『臺東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稚園教職員值日要點』的疑問,謝謝!
-------------以下為縣府回覆之內容-------------
回覆單位:教育處
你好,有關台端所詢問題,經查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其中"返校服務"視各校實際需求,包含校內值日等工作,合先敘明。
再查臺東縣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第11點,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於寒暑假期間返校服務、研習與進修等活動,以二至七日為原則。
綜上,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於寒暑假期間返校服務總日數於七日內,皆符合規定。
返校服務竟包含校內值日,真不知道跟教學有何關聯,不過理由隨人掰,若真要硬碰硬,只要以監督學生打掃或來校備課等理由,為人師表者也是無從拒絕的,教師們團結起來吧!你們的身份究竟何者?至今仍妾身未明,連這基本的自身權利都能讓它繼續沉睡,真是將儒家精神『仁』、『恕』發揚光大了。
2009年11月8日 星期日
公立學校教師18趴的真相
實際上,公教人員退撫制度幾經沿革,軍、公、教分別在86年1月1日、84年7月1日、85年2 月1日加入「退撫基金」後,有關退休金的提撥以由政府支付,改為退撫基金給付,而且新制也明訂實施後年資核給的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均不得再辦理18%優存,也就是,民國85年2月1日後擔任教職者,根本與所謂的18%完全無關。
二、退休金可以存18%的條件
目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除了有舊制年資(政府給付)、新制年資(退撫基金給付)的退休金外, 尚可依公保投保年資領取「公保養老一次性給付」,其中,退休金部分必須選擇一次給付,方可將舊年資之退休金轉存18%優利,惟由於絕大多數退休軍公教人員 均辦理月退,因而,此一部份的退休金根本不適用18%優存。此外,在「公保養老一次性給付」部分,也僅有舊年資部分方可辦理優惠存款,可知,所謂「退休金 18%」云云,其實係「公保養老給付」舊年資部分轉存18%之簡稱,選擇月退者,無論退撫舊制年資多長,其新舊年資之退休金均不得適用優惠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