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9日 星期三

詢問台東縣教育處值日要點釋疑

您的諮詢主題:教育處行政規則是否有違反現行法規
您的諮詢內容:台東縣教育處92年所頒布的『臺東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稚園教職員值日要點』,經查『教師法』、『教師請假規』以及『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中並無教師擔任值日工作之規定,而現況卻是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仍被部分學校以行政裁量權理由要求寒暑假擔任值日工作,實不合理。況且前述值日要點,似乎與下列法規有牴觸之嫌
教師法第十七條第七款
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二條
行政程序法第158條
行政程序法第174-1條
行政程序法第六條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308號解釋
懇請回答關於『臺東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稚園教職員值日要點』的疑問,謝謝!
-------------以下為縣府回覆之內容-------------
回覆單位:教育處
你好,有關台端所詢問題,經查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其中"返校服務"視各校實際需求,包含校內值日等工作,合先敘明。
再查臺東縣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第11點,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於寒暑假期間返校服務、研習與進修等活動,以二至七日為原則。
綜上,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於寒暑假期間返校服務總日數於七日內,皆符合規定。

返校服務竟包含校內值日,真不知道跟教學有何關聯,不過理由隨人掰,若真要硬碰硬,只要以監督學生打掃或來校備課等理由,為人師表者也是無從拒絕的,教師們團結起來吧!你們的身份究竟何者?至今仍妾身未明,連這基本的自身權利都能讓它繼續沉睡,真是將儒家精神『仁』、『恕』發揚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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